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ISO 9001:2000標准中“最高管理者”指什麼



  (1)最高管理者應通過向組織及時傳達滿足顧客和法ISO22000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制定質量方針、確保質量目標的制定、進行管理評審、確保資源的獲得等活動,對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作出的承諾提供證據。

  (2)最高管理者應以顧客滿意為目標ISO,確保顧客的要求得到確定並予以滿足。

  (3)最高管理者應確保質量方針滿足以下要求:與組織的宗旨相適應;包括對滿足要求和次序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承諾;制定和評審質量目標的框架;在組織內得到溝通和理解;在持續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

  (4)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質量目標ISO認證,質量目標包括滿足產品要求所需的內容。質量目標應是可測量的,並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

  (5)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質量管理體系的總要求;在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更改進行策劃和實施ISO輔導時,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6)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及其相互關系得到規定和溝通。

  (7)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並具有以下方面職責和權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對顧客要求的意識。

  (8)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溝通。

  (9)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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