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約定俗成還是政府命名?



  一般而言,對歷史上約定俗成的老地名或可改可嬰兒命名不改的,以及當地群眾不同意改的地名,政府一般都不會給予更改。在地名更名的過程中,除嚴格遵循與地名命名相同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外,還應采取上門征求單位、商家及住戶代表意見或召開單位、商家及住戶代表會議等形式,廣泛聽取當地群眾意見。

  在文屏山莊大門附近,一塊刻有“文曾路”的大石雕已經立了很長時間;在龍虎山路的末段,也有一塊類似的石雕。許多廈門市民一直認為文屏山莊前面命名的這條路就是文曾路。“路的一頭一尾兩塊石頭都寫著文曾路,可怎麼沒有文屏路的路牌呢?”很多本地居民對文曾路與文改名屏路二者到底“孰是孰非”也不甚明了。對此,廈門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表示:“廈門沒有文曾路。”

  其實, 文曾路只是道路建設時的項目名稱。按理說,這個名稱理應在建設結束時消亡,但市民一直沿用項目名稱,致使錯誤名字繼續流傳。幾年前政府已發布公告,大家口中的文曾公司命名路事實上是由文屏路和龍虎山路組成,以山頂最高處為分界點。兩塊“文曾路”石雕是公路局在道路建設完成後立起來的。

  曾有市民提議,干脆將文屏路改為文曾路,方便大家認路。但是,如果從市民生活成本與門牌設置兩方面來看,這個建議行不通,因為門牌一換,什麼都得換,包括市民的身份證、房屋產權證、通訊地址等都需要變更。

  而屬於項目名錯用為道路名情形的還有“市府大道”、“疏港路”和“縣黃路”。對此,廈門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表示,道路的標准命名還是要以政府的公告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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